|
|

 |
|
|
|
|
 |
|
|
| 服務項目名稱 |
財務管理 |
| 說明 |
※年度預算收入管理:各單位補助款領據核發作業系統運作管理、收入解庫、補助款墊
付款登錄之財務控管。
※債務管理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蔡桂美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22 |
| 職務代理人 |
賴餘淑 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出納─公庫管理 |
| 說明 |
※公庫支票管理簽發、核帳。
※出納各項報表登記及報告。
※監督管理代庫業務。
※應付廠商等轉帳付款作業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林春玉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30 |
| 職務代理人 |
王旗蓮 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出納─票款管理 |
| 說明 |
※零用金管理。
※員工薪資發給及代扣款項。
※付款、撥帳、電匯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王旗蓮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29 |
| 職務代理人 |
林春玉 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公產管理 |
| 說明 |
※
市有或撥用公務用途不動產資料產籍管理及權益維護、市有非公務用土地及有價證券
管理。
※
公地租金代徵。
※
行政規費統籌事宜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賴餘淑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27 |
| 職務代理人 |
蔡桂美 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契稅 |
| 說明 |
※受理建築物移轉契稅申報、核稅稽徵業務。
※兼房屋稅發單、催徵業務主辦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謝幸芳、洪啟祥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28 |
| 職務代理人 |
互相代理 |
| 協辦人員 |
林碧玲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33 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舊欠清理 |
| 說明 |
※
陪同法院執行員催收舊欠稅。
※
兼辦工程受益費歷年舊欠費催繳清理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蘇秋棉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26 |
| 職務代理人 |
龔俊彥 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稅捐綜合業務 |
| 說明 |
※收入繳款書、規費收據等單照管理。
※遺產及贈與稅、娛樂稅及租稅宣導相關業務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吳麗玉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30 |
| 職務代理人 |
蘇秋棉 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公文控管登錄 |
| 說明 |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林碧玲 |
電話號碼 |
(04)24063979 |
分機號碼 |
233 |
| 職務代理人 |
林淑滿 |
 
|申辦需知及書表|
| 服務項目名稱 |
契稅申報 |
| 應備書表證件 |
- 契稅申報書二份。
- 公定契約書正本一份,影本一份(貼印花)。
- 買賣雙方戶籍騰本或身分證影印本。(如委託他人代辦者,應另附委託書及委託人
身分證影印本)
- 建築物所有權狀影印本。(未辦保存登記者免附,但應於契約書及申報書註明)
- 房屋稅當期繳納收據,其屬未達起徵點房屋,應取得房屋稅免稅證明。處理時限:
五天內核發稅單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謝幸芳、洪啟祥 |
分機號碼 |
228 |
| 處理期限 |
- 建築物買賣、贈與、分割、交換、承典、因占有取得所有權者,應於契約訂立日起
算,30日內辦理申報。
- 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,因買賣、贈與、交換,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照人或中
途變更起照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,以使用執照核發日起滿30日為申報起算日,
30日內辦理申報。
- 法拍之建築物,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,30日內辦理申報。
- 標購或領買公產,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,30日內辦理
申報。
- 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,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申報起算日,30日內辦理申報。
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補發欠稅單 |
| 應備書表證件 |
攜帶前期繳納收據或納稅義務人本人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林淑滿 |
分機號碼 |
|
| 處理期限 |
隨到隨辦 |
 
| 服務項目名稱 |
規費繳納 |
| 應備書表證件 |
-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規費:攜帶土地地籍圖正本、土地謄本、填寫申請書,至財政課
繳費,由工務課收件辦理取件。
- 農地農用證明規費、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規費:申請書先經建設課承辦人審件並
計算出應繳納之規費後,至財政課繳費,送總收文掛文號收件,由建設課辦理後續
作業。
- 建築物無損壞及環境清潔證明規費:攜帶申請書及建照執照影本,至財政課繳費,
送總收文掛文號收件,由工務課辦理後續作業。
- 招標文件圖說費:至財政課繳費後給予繳費證明聯、收據聯,持證明聯至發包中心
領取招標文件。處理時限:隨到隨辦。
|
| 現任承辦人員 |
龔俊彥 |
分機號碼 |
227 |
| 處理期限 |
隨到隨辦 |
 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ã
Copy right 2006 大里市公所•著作權所有。 |
|
|